校务公开
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作者:四十中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9-03

为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平安,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平安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好学校平安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平安,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平安”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开展工作。

市四十中校园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长: 景艳伟

副组长: 高亚敏 范增  张奎英

  员: 学校中层及班主任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政教处,高亚敏为专职负责人,举报电话0375-7267581

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保员做好门卫出入平安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平安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

三、引发校园欺凌事件原因: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好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四、应急措施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级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平安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主要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

3.各年级要定期召开本年级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由学校政教处协同年级组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的处理。

6.如果校外不好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

7.学校领导、值周值班领导或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进入校园的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保护在场师生平安,防止事态扩大。

8.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9.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卫生室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10.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平安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平安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工作。

六、处理程序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间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年级组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好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时间,打“110电话。

3.以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县级以上卫生室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4.学校时间成立由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组成的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要做好师生安抚工作,特别是受欺凌同学家长的安抚工作,确保事件处理不会造成新的伤害隐患。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值周领导:值班领导及值班教师与值班班级要加强值班和校园巡视,及时处置突出事件,做好学校的平安保卫工作。

3.政教处: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矛盾、师生之间的矛盾,会同派出所、综治办处理打架,敲诈勒索、偷窃等事件。负责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办公室:根据《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会同副校长,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教务处,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6.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平安检查,及时排查、去除平安隐患,避免人为投毒事件。

                                    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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